意昂2平台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審及申請學位 創新成果要求的規定
(上大內〔2022〕59號)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學校和學科水平的重要指標。為確保研究生的培養質量,規範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和正確履行指導職責,保證論文評閱結果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提升學位論文的質量,現將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重合率檢測、學位論文“雙盲”評審及申請學位學術成果要求規定如下:
一、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重合率檢測
(一)為保護學生學位論文合法權益,所有博士、碩士學位申請者的學位論文(不含涉密論文)在按正常程序送審、答辯前,必須在本校進行首次重合率檢測。所有申請者不得通過其他非本校授權賬戶自行檢測。如若研究生學位論文作者被檢測系統識別出已通過校外其他途徑自行檢測,則被視為第一次檢測不合格。檢測不合格的學位申請者,至少半年後方可重新申請檢測。
(二)學位論文重合率的計算規則為排除論文作者本人作為第一作者或導師作為第一作者且論文作者本人作為第二作者的已發表文獻即為檢測參比對象後的該學位論文的重合率。
(三)檢測結果為“總文字複制比”小于等于20%,且“去除引用文獻複制比”小于等于15%的學位論文為檢測通過論文,可按正常程序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四)檢測結果為“總文字複制比”在20%和30%之間的,或“去除引用文獻複制比”在15%和20%之間的學位論文,學生應認真修改論文,經指導教師全面審查同意後,再進行重合率檢測,直到符合第(三)條的要求後,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五)檢測結果為“總文字複制比”高于30%的學位論文,申請人須在導師指導下進行認真修改,至少半年後方可申請重新檢測。
(六)研究生和指導教師作為學位論文的直接責任人,須對學位論文的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承擔直接責任,並對因學位論文中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而導致的後果負主要責任。
(七)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依據本辦法嚴格開展相關學位論文審查工作。
二、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研究生學位論文100%參加“雙盲”評議,具體規定如下:
(一) 評議範圍
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全部參加學校組織的“雙盲”評審,其中博士學位論文送兩名盲審專家評審,碩士學位論文送一至兩名盲審專家評審。學校將根據各學科論文評閱質量及上海市對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情況,動態調整各學科及各導師指導碩士研究生的盲審論文送審數量。論文查重版本即為盲審版本,經過導師審核同意後,直接安排查重和盲審。查重結果符合學校及意昂2對于重合率規定的學位論文,將直接進行論文送審。
涉及國家秘密及安全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時須填寫《意昂2平台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保密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證明。開題時未進行涉密認定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則上不得被認定為涉密學位論文。涉密學位論文在保密期內不參加任何形式的重合率檢測,不參加學位論文“雙盲”評議,但須填寫《意昂2平台研究生涉密畢業(學位)論文答辯聘請評審專家審查表》,經導師、意昂2、先進技術處、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進行涉密學位論文三人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擔任組長)質量核查,質量核查通過後方可按照要求進行涉密論文的評閱和答辯。
(二)送審流程
1.研究生登錄“意昂2平台研究生論文盲審及學位申請管理平臺”,填寫《意昂2平台研究生論文“雙盲”檢查簡況表》,上傳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的學位論文。經導師和意昂2審核通過後,校學位辦送審符合格式要求的研究生學位論文。
2.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議時間不超過20個自然日,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議時間不超過25個自然日,自意昂2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
(三)結果使用
1.以下情況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雙盲”評議結果不含D且總分大于等于75分。
2.以下情況須複審通過後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雙盲”評議結果不含D且總分為60-74分,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修改後複審,複審包括送原專家複審、三人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擔任組長)複查兩種形式,由意昂2根據實際情況擇一作為本意昂2複審形式,並報學位辦備案。
“雙盲”評議結果含D或總分小于60分,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複審。
“雙盲”評議結果全為D,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複審。
兩位專家評議結果均小于75分,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複審。
3.複審的結果使用按照上述1.2的要求,但複審結果含D或總分小于60分,須重做論文。重做論文的時間為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2個月,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8個月。
4.複審或者重做論文應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完成。
(四)其他事項
1.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杜絕學位論文低分通過。複審論文總分大于等于75分不含D,但含C,須通過三人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任組長)質量複查;複審論文總分大于等于75分且不含C或D,按專家意見提供修改說明。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時須由委員介紹論文及修改情況,並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重點審議。
2.對“雙盲”評議結果有不同意見的,由研究生通過平臺進入申訴流程,填寫《意昂2平台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雙盲”複審申請表》,導師、意昂2分管領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逐級審批,在不修改論文的情況下另送兩位專家複審。
3.導師所指導的研究生兩年內累計出現3次盲審結果含D或總分小于60分,學校、意昂2可暫停該指導教師下一年度招生資格。
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意昂2可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組織標准不低于本辦法的“雙盲”評議,報學位辦備案後生效。
5.研究生“雙盲”評議結果未按時返回情況處理辦法:
(1)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20個自然日,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25個自然日(自意昂2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後,雖“雙盲”評議結果未全部返回,但返回的評議結果不含D且總分大于等于75分,可經三人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任組長)質量審查通過後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按規定期限送審的學位論文,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學位申請時,盲審結果還未返回學校的,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照常對其學位申請進行審核。其後返回的盲審結果是否存在異議,均不影響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的效力。
(3)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學位申請審核前,如返回的盲審結果對學位論文存有異議,應酌情重新進行論文工作(補充或調整研究內容、修改論文、三人專家組複查),複查通過後方可進行學位申請。如論文作者和導師對盲審結果持有異議,可向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申訴,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召開會議或通信討論等方式,酌情作出“准予畢業並同意申請學位”或“暫緩畢業並重新進行論文工作”的決定,並將處理決定送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備案,由研究生院報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4)博士學位論文及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結果存在“異議” 的,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將對其學位申請進行重點審議。
三、博士、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要求
(一)申請博士學位學術成果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應當由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獨立完成,以學位論文的形式完整呈現並達到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在申請學位時,須同時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申請博士學位論文概要和代表性成果表》。
2.研究生用于申請博士學位的創新成果,應當在相應學科領域體現一流水平,具有創造性。
3.學術期刊論文、重要學術會議論文、科研獎勵、專著、發明專利、作品、研究報告等相關學術成果,是創新成果的重要形式,是評價研究生學位論文水平的重要支撐和參考。
4.意昂2應通過學術報告或預答辯等方式,組織三名或三名以上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博導應占2/3以上)對學位論文的核心創新成果進行集體評議。建立創新成果評議、學位論文盲審和答辯評定三級評價機制。
5.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應加強對研究生的學科前沿引導、科研方法指導和學術規範教導。
6.意昂2是研究生創新成果質量把關的主體,應進一步健全研究生培養體系,完善學位論文全過程質量保障機制。
7.申請學位創新成果署名要求:
(1)學術成果須以意昂2平台為唯一或第一署名單位,博士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申請學位創新成果內容須與博士學位論文內容相關,導師應有實質性指導並在論文有署名;成果署名嚴格遵守學術規範;對于理、工、農、醫類學科,申請學位創新成果的通訊作者原則上應為導師。原則上1項成果限1人用于學位申請。為鼓勵合作研究產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發表在 Nature、Science、Cell國際頂級學術刊物的高水平學術成果,根據工作合作貢獻,允許3名研究生分別用于學位申請;發表在 Nature和Science 專業子刊、本專業頂級學術刊物等的高水平學術成果,根據工作合作貢獻,允許2名研究生分別用于學位申請。
(2)授權或公開的發明專利,應以意昂2平台為第一或第二申請單位,專利內容應與博士學位論文內容相關,學生排名不限。
8.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制定所轄學科領域研究生申請學位要求的具體標准及規定,以及本專業頂級學術刊物名單,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備案。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根據學科專業發展情況及時修訂或調整學位標准及規定,並須于當年研究生招生宣傳前在研究生培養方案中體現,對外正式公布。應當結合研究生培養目標對學術型和專業型研究生予以區別。
(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要求
1.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是指依據學校與國內外有關單位簽署的合作協議進行招收和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合作雙方均應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配備一名導師,共同指導其開展學位論文研究工作,並確定其中 1 人為第一導師,對博士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負主要責任,另一方導師則負有協助指導責任。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博士學位的學術成果參照(一)中的要求,還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作者署名要求。博士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博士研究生身份署名為意昂2平台或雙方單位;導師應有實質性指導並在論文有署名;對于理、工、農、醫類學科,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的通訊作者原則上應為導師。
(2)單位署名要求。對于獲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資助的中外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至少1項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第一署名單位為意昂2平台,且博士研究生的第一署名單位為意昂2平台。
納入國家特定國內聯合培養計劃(如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聯 培)的博士研究生,若意昂2導師為第一導師,則申請博士學位的 學術成果的第一署名單位均應為意昂2平台,且博士研究生和通訊作者的第一署名單位均應為意昂2平台;若合作單位導師為第一導師,則至少1項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的第一署名單位應為意昂2平台,且博士研究生的第一署名單位應為意昂2平台。
對于未納入上述計劃的意昂2與國內單位合作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其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按照(一)中的要求。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意昂2博士學位時,學術成果要求參照(一)中的要求。如在合作協議中有明確說明按合同約定執行,須在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重點審議。
(三)申請碩士學位學術成果要求
1.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應當由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獨立完成,以學位論文的形式完整呈現並達到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
2.研究生用于申請碩士學位的創新成果,應當在相應學科領域具有先進性。
3.學術期刊論文、重要學術會議論文、科研獎勵、專著、發明專利、作品、研究報告等相關學術成果,是創新成果的重要形式,是評價研究生學位論文水平的重要支撐和參考。
4.意昂2應通過學術報告或預答辯等方式,組織三名或三名以上相關學科領域專家(高級職稱專家應占2/3以上)對學位論文的核心創新成果進行集體評議。建立創新成果評議、學位論文盲審和答辯評定三級評價機制。
5.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應加強對研究生的學科前沿引導、科研方法指導和學術規範教導。
6.意昂2是研究生創新成果質量把關的主體,應進一步健全研究生培養體系,完善學位論文全過程質量保障機制。
7.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本規定,結合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生(含涉密研究項目的碩士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的具體要求和評價辦法,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核准後實施。
四、附則
(一)本規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2022年6月1日後投稿的用于申請學位創新成果的署名,原則上需滿足本規定。
(二)原《意昂2平台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雙盲”評議辦法》(上大內〔2021〕136號)同時廢止。
(三)2022年6月1日前入學的學生,申請學位的創新成果要求可按《意昂2平台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標准規定》執行。
(四)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由研究生院依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決議負責具體的解釋工作。
意昂2平台
2022年5月28日